下载看详情
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信披违规 ST德威(300325.SZ)及德威投资、周建明被警示

2021-03-05 格隆汇
去App听语音播报

格隆汇3月5日丨ST德威(300325.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周建明、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德威新材(300325,股吧)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23号)。

经查,截至2019年4月17日,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德威投资)持有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德威新材)约3.72亿股股份,占德威新材总股本的比例为37.2%,是德威新材的控股股东。德威投资持有的股份分别于2019年4月18日、4月19日和4月26日被司法冻结9750股、1.75亿股、约1.97亿股。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的信息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十四项的规定需要及时进行临时公告的重大事件。德威投资未及时、主动告知德威新材该事项,德威新材未及时查询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迟至2019年6月6日才披露该重大事件。

周建明作为德威新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知悉上述事项但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周建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德威投资未及时、主动告知德威新材其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德威新材未及时查询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德威投资、德威新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查看全文
去“和讯财经”看本文专题

标签推荐

推荐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