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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最高检政治部主任潘毅琴:要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笼子

2021-03-03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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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王俊)司法实践中,领导干部插手具体个案、干预司法办案的问题,成为影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顽疾。2015年“三个规定”出台,成为约束司法人员的“紧箍咒”,其实施情况受到广泛关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新京报专访了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直击“三个规定”落实情况、“难啃的骨头”以及检察队伍建设等问题。

访谈中,潘毅琴指出,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正在逐步减少,检察办案司法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同时她也毫不避讳地指出问题:有的检察人员只记录报告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却选择性记录报告、甚至不记录报告等。

对于政法系统的腐败,潘毅琴强调,要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笼子;并且将提高标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通过系统巡视、政治督察、办案监督、提级评查、异地评查等手段,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

专访最高检政治部主任潘毅琴:要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笼子

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最高检供图

谈“三个规定”落实情况

去年主动记录报告干预插手办案等近6.8万件

新京报:目前,检察机关“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如何?实践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潘毅琴:“三个规定”是党中央着眼于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公正司法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检察机关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7700余件,相当于前两年填报总量的5.8倍。

目前,检察机关“逢问必录”“过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正在逐步减少,检察办案司法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二是学习领会不够深。比如,有的检察人员对“三个规定”能够让检察人员披上一身防腐蚀、防围猎“铠甲”的制度设计初衷认识不到位,担心如实填报会影响人际关系或者受到打击报复。

三是记录报告不够实。有的检察人员只记录报告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却选择性记录报告、甚至不记录报告。四是通报曝光和责任追究不够严。

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持续推动解决,让“三个规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新京报:在基层熟人社会的现实环境中,亲戚朋友打招呼、过问案件难以避免,检察工作人员如何做到“一尘不染”?

潘毅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任何国家、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把执法司法人员与社会完全隔离开来,对执法司法的干扰在一定程度上讲是客观存在的,关键是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坚守法治不动摇,要能排除各种干扰。

对于检察人员、特别是基层检察人员而言,要做到“一尘不染”,就要充分发挥“三个规定”改善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作用。

一是要做到洁身自好,首先做到自己不去过问或干预、插手其他司法人员办理的案件。

二是要严格规范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三是遇到他人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时,要明确予以拒绝,引导他们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规范渠道了解案件情况。

四是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要全面如实记录报告。

目前,越来越多的检察人员认识到,“逢过问必记录”,不是记别人的“黑账”,而是对党忠诚的体现,是对自己的保护。

新京报:对于不履行“三个规定”、不如实记录报告的检察工作人员如何追责?

潘毅琴:按照相关规定,发现检察人员一次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要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也要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同时,我们将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谈检察干部履职

井无压力不出油,人无压力轻飘飘

新京报:目前检察队伍建设还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硬骨头要啃?

潘毅琴:创业兴业,关键在人。最高检党组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战略性工作。

不过,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人员分类管理等重大改革任务叠加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也面临不少矛盾问题。比如,有的检察人员能力素质还不够强;有的地方检察机关司法理念转变更新不够及时,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部分地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结构老化,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等。

其中,破解基层发展“瓶颈”、夯实基础工作根本,提升基本素质能力是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难啃的“硬骨头”。

新京报:检察履职最大的风险就是不担当。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检察工作人员不应只守住自己的一摊,得过且过,算盘珠不拨不动。如何加强检察工作人员担当意识,积极履职?

潘毅琴:司法责任制改革给予检察官们独立办案的权利,也赋予了检察官们担当履职的责任。最高检党组在经常性管教、常态化要求的基础上,从“引、提、督、护”四个角度确保广大检察人员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引”是指理念引,激发广大检察人员担当的动力。心怀信仰,才能行有方向。着力“提”,即持续提升检察人员“能担当”的过硬本领。

“督”是要科学督,传导担当的压力。井无压力不出油,人无压力轻飘飘。我们要全面推进以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基本内容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将党中央决策部署、重点检察工作和各项要求项目化、指标化、具体化,作为评优奖励、等级升降、奖金分配、退出员额的重要依据,让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区别开来,以完备的制度体系督促检察人员“要担当”。

还有精准“护”,壮实担当的胆力。改革发展的实践表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是激励担当的重要保障。我们研究出台《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等一批制度性规定,严格区分质量瑕疵与枉法办案责任,切实保护检察人员“敢担当”的积极性。

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清查“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新京报:去年,全国开展为期5个月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你也参加了试点调研,过程中发现了哪些问题?

潘毅琴:根据中央统一安排,试点期间,我负责挂点联系和指导河南三门峡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先后3次实地调研督导,4次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调度情况、督促落实。

在此过程中,我深刻感到基层政法机关有“三个建设”需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

一是政治建设必须紧抓不放。政法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政法队伍作为执法之公器、司法之利器,必须对标对表“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求,以更强烈的政治自觉和使命责任体现鲜明的政治属性。试点过程中暴露的个别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恶劣问题,根本来讲,是在政治上发生了蜕变。

二是能力建设亟待锤炼提升。通过随机走访、听取案件介绍等,我发现基层一些干警存在业务素质不高、能力不强问题,特别是有的干警执法司法理念陈旧滞后,生硬执法、机械办案,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三是制度建设还需健全完善。完备的制度体系是司法权公平公正运行的有力保障。试点中发现个别干警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有的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等等,暴露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存有漏洞可钻。

我们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政法队伍建设、政法事业发展的有力抓手,加快健全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风险点监控防范机制,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把执法司法权关进制度笼子。

新京报: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全面铺开,检察机关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潘毅琴:试点工作为检察机关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积累了有益经验。接下来要推动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实,来一场新时代检察系统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

要坚持铁腕治检,清除害群之马。我们将提高标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通过系统巡视、政治督察、办案监督、提级评查、异地评查等手段,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教育整顿成效助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执法司法实践中,一些“老大难”问题长期存在、久难根治,我们将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找准病灶狠医顽瘴、靶向定位根治痼疾。同时,坚持追源溯本、治建并举,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和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坚决防止顽疾变异复发。

教育整顿是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面协调配合。我们将精心组织,尽锐出战,加强对下系统指导,特别是督促强化检察监督,部署开展刑事“挂案”、减假暂、社区矫正等专项监督行动,以高质量履职助力推动教育整顿取得实在效果。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陈思 校对 吴兴发

(责任编辑:王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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