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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新规之下,中小银行数字化发展应该这么走

2021-03-03 和讯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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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有关稳步推进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化解风险,金融创新等情况。郭树清表示,银行业保险业风险从快速发散转为逐步收敛,一批重大问题隐患“精准拆弹”,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就在不久前,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贷款业务行为,控制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是为有效实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而发出来的,对相关细节的补充说明。

表面上看,《通知》和《办法》是对银行的相关业务进行了限制,实际上是督促银行在科技创新思路上由大变强进行转变,减少对外部机构的依赖,保证业务质量。

银行收脚,互联网公司收手

《通知》在出资比例、集中度和限额管理等多个方面明确定量指标,并严控地方法人银行跨区域经营。

指标定量、区域严控是让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上收收脚。比如,《通知》在细化的要求中提出,“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严格落实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此要求,一方面是在减轻银行贷款业务中承受的资金压力,降低风险。另一方面,金融科技公司或互联网公司不能凭借场景优势随意降低自己的资金成本而抬高合作银行的经营风险。意思是,银行都收脚了,互联网公司也要收手,一起降低金融风险。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相呼应。主要目的在于,落实中央关于规范金融科技和平台经济发展的一系列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他本人总结认为,“《通知》的出台是非常及时的,也是利好市场的消息。”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就互联网存款业务规范的观点也正好印证了这一观点。

他认为,“中小银行应回归本源、立足本地,不断提升客户服务,加强支付结算体系建设、创新各类存款产品,通过留住客户来增加和稳定核心存款。同时,中小银行应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流动性风险,确保发展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

做强比做大更难

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之后,部分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可以通过线上获客手段,吸收互联网公司的场景优势,最大限度地吸纳各地资金。这种范围广,吸金效率快的方式很容易让银行上瘾。而上瘾之后,一系列隐藏的金融风险就容易暴露出来。

资金量越盘越大,中小银行似乎也要变成大银行,但金融机构并非越大越好。相反,早些年的一些网贷机构资金盘越大,风控难度更高,其暴露的风险也越大,这是前车之鉴。

在监管的督促下,银行必须朝着风险可控,质量提升的方向去经营业务。做大和做强之间,监管更愿意看到身强体健的银行,而非臃肿肥胖的银行。

但做大容易做强却很难。

2020年8月,好未来创始人、CEO 张邦鑫在一次校庆会上提到,“做强比做大更难,因为逆人性。但人的生命有限,必须搞清楚什么是重点。做大容易被羡慕,但做强才会被尊敬。”

在如何做强方面,监管在相关要求中埋下伏笔。比如贷前、贷中、贷后的核心风控必须掌握在银行手里,其实是在督促银行加强自身的金融科技建设,强化科技风控能力。就此,苏宁金融研究院的观点也认为,“2021年,中小银行将加紧自主风控的建设步伐,对于金融科技行业是利好。”

可以看到,监管在银行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发展新业务方面的工作是支持的,但像互联网贷款这类业务的开展必须是有严格的风控手段和核心的技术积累,只有风险可控,可持续发展的业务才是健康稳健的,也才能把金融业务做强,银行自己才能真正做到强身健体。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子银行网。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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