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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涉案金额300万余元,公安部公布长江非法采砂犯罪典型案例

2021-03-01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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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 罗晓静)《长江保护法》3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长江大保护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公安部今天(3月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并公布典型案例。

近年来,公安部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长江流域黑恶势力非法采砂违法犯罪、长江干线水域突出治安问题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常态化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侦破非法采砂类刑事案件3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7000名。

近期,公安部又针对长江部分水域非法采砂出现反弹的情况,于今年1月专门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公安机关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侦破各类涉砂刑事案件8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6名,打掉犯罪团伙24个,查获非法采砂船舶21艘、运砂船舶52艘,涉案金额达1700余万元。

此外,公安部已实体化运行了举报中心,设立了24小时举报热线010-66262044,并同步在“中国警方在线”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开通了私信举报。所有举报平台都将有专人负责,对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第一时间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已部署沿江公安机关在110报警平台设立了举报热线,广大群众还可以通过拨打当地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经查实,对举报有功人员将予以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典型案例

1、江苏南通杨某等人伪造证件非法采砂案

2020年12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成功打掉一个集盗采、运输、销赃为一体,并使用伪造证件的非法采砂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查扣作案船舶5艘。经查,2020年4月,犯罪嫌疑人杨某与吴某才合伙出资将一艘散货船非法改装为采砂船,2020年10月以来,该二人组织运砂船主魏某祥等人在长江如皋、靖江交界水域非法采砂,由犯罪嫌疑人孟某玲伪造合法来源证明后,将盗采江砂运至江苏靖江焦港附近水域,由浮吊船主袁某余等人负责销赃。目前已查明涉案江砂6万余吨,涉案金额290万余元。

2、江苏南通李某国等人省际交界水域非法采砂案

2021年1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查获一个盘踞在苏沪交界水域非法采砂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扣采砂船3艘、运砂船2艘。经查,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国为牟取暴利,伙同犯罪嫌疑人董某刚在长江江苏海门、太仓,上海崇明交界水域非法采砂。其间,李某国等人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拉拢人员共同购买“三无”采砂船,并安排专人驾驶摩托艇“望风”,将盗采江砂销往南通、太仓等地,初步查明涉案江砂7000余吨,涉案金额30万余元。

3、江苏南京王某杰等人使用非法改装船舶非法采砂案

2020年12月,江苏南京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打掉一个利用改装船舶实施非法采砂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现场查扣涉案采砂船1艘、江砂2500余吨。经查,2020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杰等人多次在江苏南京长江水域,利用带有隐形吸砂泵的非法改装船舶非法采砂,后销赃至犯罪嫌疑人曹某处,初步查明涉案江砂2.6万余吨,涉案金额100万余元。

4、安徽铜陵王某兵等人勾结行政管理人员非法采砂案

2020年12月,安徽铜陵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摧毁1个与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相互勾结的非法盗采江砂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其中移交市纪委监委1人,查获涉案砂泵船6艘、运输船2艘、车辆5台、江砂7000余吨、现金98万元。经查,2020年,王某兵伙同犯罪嫌疑人焦某飞等人共同出资打造一艘砂泵船,长期在长江铜陵段、池州段水域非法采砂,并多次向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行贿以寻求庇护,目前初步查明涉案金额200万余元。

5、安徽芜湖江某等人“带泵”非法采砂案

2021年1月,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通过前期巡逻检查和走访摸排,成功摧毁一个组织完善、分工明确的非法采砂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查获吸砂船1艘、运砂船2艘、江砂2800余吨。经查,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期间,江某等7人组成的“带泵”(组织串联吸砂船与运砂船的中介)团伙与任某培等3人的吸砂船事先预谋,多次在长江铜陵段水域非法采砂,并通过运输船将盗采江砂销往长江下游,现已查明涉案江砂约2万吨,涉案金额约60万元。

6、湖南岳阳肖某东等人省际交界水域非法采砂案

2021年1月,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查获一个长期盘踞在湘鄂省际交界水域的非法采砂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查获小型吸砂泵船1艘、运砂船2艘。经查,犯罪嫌疑人肖某东等人多次在湘鄂省际交界水域非法采砂,后出售给散货船主章某等人,再由章某等人将盗采的江砂销往湖北武汉等地,初步查明涉案江砂4万余吨,涉案金额300万余元。

7、湖北黄石蔡某乐跨省团伙非法采砂案

2021年2月,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成功打掉一个鄂皖两地非法采砂人员相互勾结共同盗采江砂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获隐形采砂船1艘、运砂船1艘、车辆3台、江砂9000余吨、违法所得约15万元。经查,2020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蔡某乐为首的非法采砂犯罪团伙,通过隐形采砂船多次在长江蕲州段水域盗采江砂,后销往黄石、黄冈等地,现已查明涉案金额100万余元。

8、重庆刘某华等人收买村民“盯梢”非法采砂案

2020年12月,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通过线索摸排、情报研判、调查走访,成功打掉一个通过收买当地村民“盯梢”,企图逃避执法机关检查的非法采砂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查扣涉案采砂船1艘、运砂船1艘。经查,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刘某华等人先后多次在重庆市江津区长江水域非法采砂,并将盗采江砂销往重庆市江津区、永川区砂石交易市场,现已查明涉案江砂4500余吨,涉案金额47万余元。

新京报记者 罗晓静

编辑 白爽 校对 王心

(责任编辑:王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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