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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被强制执行源于为人担保,知情人士:并非投资失败欠债不还

2021-01-21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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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张妍頔)1月21日,王思聪再成被执行人的消息传出,王思聪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新闻被热议。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独家获悉,王思聪并不是这起强制执行案的主要责任人。相关资料显示,王思聪因替人担保而卷入这起事件并被连带强制执行。知情人士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此次王思聪成为被执行人并不是王思聪本人投资失败导致被法院强制执行,也不是王思聪个人财务状况出现了问题。

相关媒体报道,王思聪于2021年1月11日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77014336元,涉及案号为(2021)沪74执26号,执行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同时该案件还包含三位被执行人:代琳、刘亮、刘书建。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该执行案的依据是北京仲裁委于2020年9月29日的一份裁定。北京仲裁委仲裁文件显示,2016年4月12日,方正证券(601901,股吧)与刘亮签订股票质押回购协议,刘亮将其持有的1671.79万股某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给方正证券用于融资。随后,方正证券分别与刘书建、代琳、王思聪签订担保协议,以上述三人所质押的相关股票为刘亮提供担保。

北京仲裁委仲裁认定,因代琳与刘亮为夫妻关系,其二人共同承担偿还融资本金7068万、违约金466万及利息108万,共计约7642万元。王思聪、刘书建作为担保人,按担保协议约定,应以其所质押资产对刘、代二人所承担债务负连带责任。正因如此,王思聪被动成为了这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而且按协议约定,王思聪在本案中仅需以当时质押的资产承担相应责任。

王思聪被强制执行源于为人担保,知情人士:并非投资失败欠债不还

校对 薛京宁

(责任编辑:李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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