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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覃燕:一个金融专家的三重身份

2020-11-27 大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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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说“能者多劳”,覃燕可能自己也没想到,自从1999年大学毕业进入某大型国有银行至今,身份发生了如此多重的变化。

作为资深金融专家,她曾带领团队为所属银行贡献了超过十个亿的利润,帮助银行的资产不良率从3%以上高点降至0.3%,资产质量从全市最差跃居全市第二,是业界知名的政策风向标。

而在本职工作之外,她又有着另外三重身份,而每个身份标签都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那么,这些身份对于中国金融消费市场意味着什么?跟普通人又有什么关系?

今天,一起走进银行专家覃燕的从业故事。

01、金融仲裁专家的道义与抉择

作为银行从业者,覃燕从一个职场新人到如今的资深专家,用了20余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她也注意到了金融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

彼时,恰逢台州仲裁委员会正在甄选金融领域的仲裁专家,因为人员的选择非常严格,不仅要求较长的金融从业经历,专业度要求最为顶尖、专业,同时,还要有法律的知识储备,经过超常严格的选聘机制遴选,覃燕正符合他们的要求,就这样,台州市仲裁委员会向她抛来了橄榄枝。

而面对金融仲裁这个全新的领域,覃燕坦言说,刚开始时压力很大。

中国的金融仲裁制度从1932年就开始了,仲裁是一种国际通行的争议解决方式,尤其是在解决跨国金融纠纷方面有巨大的优势。国际贸易纠纷中,争议各方国情不同,法律制度和裁决上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很多纠纷难以通过法院判决。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仲裁体系已经非常专业和完善,在法律效力上与法院是平行关系,在社会效果上是法院系统的有益补充。

在面对纠纷时,与法院审理不同,仲裁制是最快速、节省诉讼成本的一种解决方式,由于仲裁委员会所选聘的都是各自领域内的资深专家,所以,在面对具体案例时,能够更全面地把握双方争议焦点,给出合理、科学的裁决,仲裁结果在国际上的认可度也更高。

谈及担任金融仲裁专家的履历时,覃燕介绍说“工作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各种类型的案例,高利贷、金融借款、P2P,可以说是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缩影,对我们来说,做一个极其冷静的裁决者是容易的,颇具考验的是如何平衡个人正义和社会公义的关系。”

有一个案例让她至今印象深刻。

当时,委员会接了一个房产开发的仲裁案例,因为其中牵涉银行、购房者、房产开发企业,关系复杂,而由于房产开发商本身存在的偷、漏税行为,可能导致延期交房或银行利益受损。一旦处理不好,众多购房者的利益将被损害,同时还将会伤害银行放款的积极性,使得将来有更多人无法在购房时办理银行按揭,如此,就伤害了普通大众享受便利金融服务的选择权。

这个案子当时非常棘手,覃燕通过与团队讨论沟通,积极与省高院研讨后,根据物权法的立法本意、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裁定房产开发商承担应有的责任,给出了合乎公平正义的裁决。

“在面对具有广泛社会意义的案例时,我们在法之外还要讲求一个理字,在保证公平的同时,还要维护这个社会的温暖与正义。”覃燕如是说。

02.金融消费维权专家:自我批判是种什么体验?

2014年,覃燕被选聘为金融消费维权专家,这是在她本职工作外的第二重身份。而这重身份的工作职责,她开玩笑说是“欢迎大家来找茬”。

委员会为工商局下设的组织机构,旨在就消费者反映最多、投诉最多的维权案例,进行信息收集、处理,最后给出解决方案。工作宗旨也牢牢把握遵守法律底线和让利于民这两点。

作为金融消费维权专家,她是民意的代表,要对各类金融机构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而身为银行从业者,其本职工作又需要维护自身利益,这二者的身份听来似有悖论。

但是在覃燕看来,这是一次很好的以客观态度审查整个金融服务行业的机会。

受聘时,覃燕已经在银行工作了15个年头,对银行的工作细节可谓熟稔于心,但是当她从银行从业人员这一身份中跳脱出来后,才发现很多在工作流程、内容上的提升空间。

当时她所在银行收到了一例盗刷银行卡的投诉,当事人坚称没有向外透露过银行卡密码等资料,以银行工作疏忽为由提起索赔,从表面上呈现的证据看,银行是按照正规流程办理,且当事人无法对自己没有泄露银行卡及密码一事进行举证,这样的投诉案例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但正是在这例投诉中,覃燕经过与专业团队的讨论沟通发现,在中国最早发行的一批信用卡中,制卡机构通行采用的磁条卡防盗技术并不完美,卡内信息是有可能被复制的,为了确保用户的信息安全,她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向制卡机构、监管机构呼吁,积极推动了银行卡的迭代升级,采用更高密技术的芯片卡代替磁条卡,努力将用户的安全信息提高了一个等级。

覃燕说:“无论在何种行业,一旦面对的是普罗大众,对待批评的成熟态度都要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时常反思,只有这样,整个中国的金融服务行业水平才能提高。”

在任金融消费维权专家期间,覃燕积极推动了银行多项工作的改进提升,从技术进步、服务流程到业务拓展,每一步都踏在消费者的心坎上。

当然,在此期间她也见到很多金融维权领域的乱象,个别荒诞案例更是让人啼笑皆非,有投资P2P“爆雷”责怪银行为何替他转款的;有密码丢失投诉银行工作失误的;也有虚假投诉的……

在覃燕看来,很多投诉固然是金融机构的服务存在问题,但同时也因为诉讼成本太低,导致很多人对于虚假投诉肆无忌惮。

覃燕感叹说:“同欧美国家相比,目前一部分国人对法律缺乏敬畏,而我们对于虚假诉讼的惩罚缺失相应法律依据,在法制化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03.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制进程的推动者

1949年6月,成立了中国法学会,历经跌宕,1982年,中国法学会才最终确认成立,在中国法制化的过程中,法学会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覃燕在本科及硕士期间研究的都是经济法,冥冥之中也与法学会结下了不解之缘。而这第三重身份,颇有些理想主义的色彩在其中。

成为中国法学会理事后,她始终坚持先辈理想,有序推动当地法学团体的工作,在推动中国社会法制化的过程中,默默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这力量,虽小,却是万万千千法律社会建设者中的一个代表,彰显着中国高知人群的崇高理想。

“铁肩担道义”,二十余年与中国经济发展、法律社会建设一直同步同频的覃燕,虽柔弱,却也始终以一个专业人士的职业自觉,践行着三重身份的责任与义务。她坚信,无论是金融系统还是中国法制建设,我们正不断向前发展,未来可期与君共勉!

(责任编辑:李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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