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看详情
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P2P只有“出借人”,没有“投资人”,这些概念一定要分清!

2020-04-03 网贷天眼
去App听语音播报

现在P2P网贷已经进入清场模式,并且速度正在逐渐加快。

随着越来越多的省份开展清退工作,曾经瞩目的平台日渐退出和转型,还有一些平台被立案,很多人全部身家被席卷一空。

就在最近,71岁的刘奶奶还留言:她在业务员多次推荐下将毕生积蓄63万投进了XX平台。过了2个月,平台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刘奶奶血本无归...

P2P时代已经进入尾声,过往像刘奶奶这种悲惨的例子数不胜数,但遗憾的是,目前还是有很多人对P2P出借人们到底是属于“投资人”还是“出借人”这件事上没搞清楚。

称呼真的这么重要吗?是的,很重要!

网贷行业问题不断,很多人在平台出现问题后,都表示自己是“出借人”身份,并不是所谓的“投资人”。甚至还有一部分人拒绝以网贷“投资人”的身份为协助警方调查。

他们真的是“矫情”吗?

有很多人认为,“投资人”和“出借人”仅仅是一个称呼,不需要上纲上线。

但在天眼君看来,虽然两种称呼看起来差不多,但事实是“两字之差,谬以千里”。

“出借人”和“投资人”不仅在字面上有区别,在法律层面上定义上也完全不同,需要进行严格区分。

按照银监会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明确注明:“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合同约定的利率只要不高于24%(国家法定最高利率)都是合法的,受国家保护的。即使约定息率高于24%,仅高出的部分利息不受到保护,本金和24%的利息也是受到保护的。

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P2P平台上面只有三种人,一种是“平台运营者”,一种是“出借人”,一种是“借款人”,从来没有“投资人”这么一说。

在危机中,有少部分平台,为了避免平台的责任,似乎在有意无意大力宣传一种论调,把P2P的出借人说为“投资人”。

“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你就愿赌服输吧”、“赶紧签字吧,谁叫你当时投资那么贪心”

部分无良平台各种偷换概念的话术层出不穷,希望让出借人自己自认倒霉,幸好大部分出借人都没有理会。

如果说“投资人”与“出借人”大家还能从字面看出些许不同,那么“银行存款”与“银行理财”的区别,那可能就有些分不清了。

自从P2P大规模清退,银行理财俨然已成为当前理财市场的新宠。出借人被暴雷、套路收割后,这回真吸取教训了,很多人又把钱都存回了银行。

银行理财和银行存款哪个更安全?哪个保本金?很多人说不出个所以然。

鉴于大家在P2P网贷上吃过“概念”的亏,今天天眼君再和大家科普一下二者的区别,免得出借人再次踩坑,本金受损。

首先,说说银行理财。简单来说,银行理财的本质是指我们把钱委托给银行,让银行帮我们去做投资,然后按约定给付我们收益。

换句话讲,买了银行理财,你就是雇佣了银行这个“投资中介”,帮你做投资,相应的,银行也会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

资管新规之后,银行理财不允许再保本了,基本从产品安全性上来说,理财产品一旦亏损,那投资者得承担本金亏损,任何机构不进行亏损赔付。

所以银行理财是存在本金亏损的可能性的。

再来说说银行存款。包括当前火热智能存款在内,不管银行存款的收益有多高,但其本质还是存款,它只能说是一种理财方式,但它并不等于银行理财。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里第五条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只要是存款,本金就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

总结一下,银行存款与银行理财产品最大的区别在于债权和权益的区别。

银行存款是银行找我们借钱,有银行信用做担保,存款受50万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存款是存款人与银行直接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存款人是债权人,银行是债务人。

银行理财产品则是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的,理财产品具备一定的风险性,而且需要客户自主购买。客户既然选择了购买,就表示愿意承担理财产品所带来的风险。

(责任编辑:何一华)
查看全文
去“和讯财经”看本文专题

标签推荐

推荐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