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工作生活,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许多人关心如何提取公积金以及提取的条件。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珠海公积金的提取相关事宜。
珠海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分为几大类。首先是住房类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这里的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居住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也就是常说的自有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也能申请提取,不管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在可提取范围内。此外,无房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也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非住房类提取条件也有多种情况。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只需提供离、退休证或相关部门批准的离、退休证明即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来办理提取。出境定居的职工,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就能申请提取。还有一种情况是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接下来了解一下提取流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职工的提取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出具《珠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提取的公积金金额打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为了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下面用表格呈现主要的提取条件和所需材料:
提取类型 | 提取条件 | 所需材料 |
---|---|---|
购房提取 | 购买自住住房 |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 |
租房提取 | 无房且连续缴存满3个月 | 无房证明、身份证等 |
离休退休提取 | 离休、退休 | 离、退休证或相关证明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
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职工一定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如果对提取事宜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信息。
(责任编辑:贺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