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积金缴纳相关规定与方式
在甘肃,公积金的缴纳是一项关系到职工住房保障的重要事务。公积金的缴纳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流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缴纳主体方面,单位和职工都有义务缴纳公积金。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其次,关于缴纳比例,甘肃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 5%,不得高于 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
在缴存基数方面,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为了让您更清晰地了解不同情况下的缴存规定,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表格对比:
情况 | 缴存主体 | 缴存比例 | 缴存基数 |
---|---|---|---|
正常在职职工 | 单位和职工 | 5%-12% |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新参加工作职工 | 单位和职工 | 5%-12% | 参加工作第二个月本人当月工资 |
单位新调入职工 | 单位和职工 | 5%-12% | 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本人工资 |
缴纳时间上,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 5 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果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有权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进行处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甘肃公积金的缴纳规定旨在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单位和职工都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缴存义务,以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责任编辑:差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