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看详情
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鸡西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鸡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2022-01-30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语音播报预计3分钟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中心支公司、万志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鸡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万志勇

单位

名称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丁明霞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虚列费用;

2.营销员学历不真实。

万志勇对虚列费用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中心支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5万元,对万志勇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鸡西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查看全文
去“和讯财经”看本文专题

标签推荐

推荐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