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修订,ETF 范围调整引关注】
6 月 14 日晚,沪深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对沪股通、深股通、港股通 ETF 范围进行调整。
新规降低 ETF 纳入规模要求,沪深股通方面,ETF 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 15 亿元调整为不低于 5 亿元;ETF 调出规模由低于 10 亿元调整为低于 4 亿元。港股通方面,ETF 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港币 17 亿元调整为不低于港币 5.5 亿元;调出规模由低于港币 12 亿元调整为低于港币 4.5 亿元。
此次修订还调整了沪股通、深股通 ETF 和港股通 ETF 有关规模和权重占比的调出情形。
港交所表示,此次扩容将进一步丰富沪深港通投资者的产品选择,方便投资者进行资产多元化配置。
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进一步扩容能为两地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选择,同时促进两地 ETF 产品流动性。
(责任编辑:贺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