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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北京医院将建安检制度,部分医院设警务室,遇暴力威胁医务人员可暂停诊疗

2020-06-05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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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继续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规定》提出,医院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明确了为急危患者设置安全检查绿色通道、由女性对女性患者进行人工检查等规定。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医院有权拒绝其进入;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违反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规定》还提出,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与医院治安保卫部门联合办公。警务室民警应当加强对医院日常安保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医院做好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开展巡逻、防控、处置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医警联动,《规定》明确,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与公安机关,医院与属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商通报信息,分析医院治安形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风险评估预警,协同处置涉医安全事件。

《规定》明确了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携带刀具、聚众滋事等七大类严格禁止的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同时规定,医院将建立安检制度,对扬言暴力、多次无理缠闹等高风险人员就诊可安排治安保卫人员陪诊。受到暴力威胁时,医务人员可暂停诊疗。

(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综合自:北京头条、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赵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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