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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阳煤集团原副董事长白英被依法决定逮捕

2020-06-05 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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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5日电 据最高检官网5日消息,山西阳泉煤业(600348,股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白英(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白英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月21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信息显示,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白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白英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消防工程承揽、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山西省纪委监委指出,白英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受贿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白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白英简历

白英,男,汉族,1957年9月生,山西山阴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2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04年11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05年12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09年10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15年11月被免职;2017年10月退休。(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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