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存款业务中,利息税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方面,它涉及到储户和银行等多方面的利益。那么在银行存款业务里,利息税的负担究竟由谁来承担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利息税。利息税实际上是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在过去,利息税的征收对储户的实际收益有着直接的影响。

从历史情况来看,在利息税征收期间,储户是利息税的直接承担者。当储户从银行获得存款利息时,银行会按照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利息税。例如,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期间,我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按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假设储户A在银行有一笔10万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为3%,那么一年后他应得利息为100000×3% = 3000元。但由于要缴纳利息税,银行会代扣3000×5% = 150元的利息税,储户实际拿到手的利息就只有3000 - 150 = 2850元。
不过,自2008年10月9日起,我国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调整使得储户在银行存款获得的利息无需再缴纳利息税,直接增加了储户的实际收益。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银行在利息税征收期间只是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并非利息税的实际负担者。银行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要求,在支付储户利息时将应缴纳的利息税扣除并上缴给税务部门。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对比表格,展示了利息税征收前后储户收益的变化:
时间阶段 | 利息税情况 | 10万一年定期存款(年利率3%)应得利息 | 实际到手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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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5 - 2008.10.8 | 按5%征收 | 3000元 | 2850元 |
2008.10.9至今 | 暂免征收 | 3000元 | 3000元 |
虽然目前我国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但利息税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经济形势和财政政策的需要进行调整。如果未来再次开征利息税,储户依然会是利息税的直接负担者。而银行在整个过程中始终扮演着代扣代缴的角色,不承担利息税的经济负担。
综上所述,在利息税征收期间,银行存款利息税的负担由储户承担,银行仅负责代扣代缴;在暂免征收期间,储户无需承担这一负担。
(责任编辑:张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