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银保监复〔2022〕37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
你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关于周慧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邮银请〔2022〕16号)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周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塔城地区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四、你分行应在3个月内作出任命决定,并向我分局报告。若拟任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任,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
塔城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