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外地车主而言,了解广州对外地车牌的限行规定十分必要。广州实行“开四停四”的限行政策,该政策主要针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
“开四停四”政策的核心内容是,外地车牌车辆在管控区域内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这里所说的“开四”指的是最长连续行驶4天,“停四”则是指停止行驶不少于4天。

限行的管控区域涵盖了广州市大部分行政区域,具体包括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在计算方面,限行的周期是以自然天数计算,而非工作日或节假日等特殊日期。例如,一辆外地车牌车在管控区域内连续行驶了3天,第4天驶出管控区域,那么从第5天开始,它若想再次进入管控区域,必须等到停止行驶满4天后才行。
以下为您以表格形式呈现“开四停四”的简单示例情况:
行驶情况 | 是否符合规定 |
---|---|
连续行驶4天,停4天,再行驶4天 | 是 |
连续行驶5天 | 否 |
行驶3天,停3天,再行驶 | 否 |
违反“开四停四”限行规定的外地车牌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外地车主可以通过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网站、“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自己车辆的限行状态,合理规划出行,避免因不了解限行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责任编辑:张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