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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国务院新规:商家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网购安全更添保障

04-09 和讯网
语音播报预计2分钟

【消费者在网购时,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明确,非必要信息如人脸识别等将被视为过度收集】

4月9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的相关内容。根据《条例》第23条规定,商家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商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且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提供与经营活动无关的个人信息。

在网购的基本功能服务中,必要的个人信息范围包括注册用户的移动电话号码、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支付时间、金额和渠道等支付信息。例如,若商家要求消费者提供人脸识别等非必要个人信息,将被视为过度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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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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