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旨在全面加强中央储备棉的管理,确保其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同时,合理安排轮换、收储和动用,以提高市场稳定性。
办法还明确规定,中储粮集团和承储企业不得擅自变更中央储备棉储存库点,不得虚报、瞒报数量,不得擅自串换品种,不得掺杂掺假或以次充好,以及不得故意拖延出入库。这些措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强化中央储备棉的管理,使其在宏观调控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和讯自选股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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