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8日,33岁的李岩通过居间人天道金融与晋商消金签订了个人消费贷款合同,约定借款27512元,月利率3%,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然而,实际到手的借款为21800元,按照等额本息方式还款,12期后连本带息需要还33166.94元,实际还款的年化利率超过85%。
在李岩的借款当日,天道金融从其账户扣款5712元服务费,相当于借贷总额的20.76%。这笔交易中的砍头息现象与五年前央视315曝光的案例相似。
李岩开始还款后,仅还了10期,其中包括7期正常还款和3期逾期还款。晋商消金随后向征信机构报送了其逾期还款信息,并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岩已向晋商消金还款28141.87元,加上天道金融扣走的5712元,合计33853.87元,已超过合同约定的应还款总额33166.92元。因此,李岩的借款已全部归还。
法院还指出,晋商消金依照年利率36%收取的借款利息为5574.44元,其中超额收取利息达2258.15元。然而,法院并未对晋商消金超额收取的2945.1元利息作出判决。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晋商消金的全部诉讼请求,支持李岩撤回其逾期还款信息的诉求。
和讯自选股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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