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通知,中国(上海)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将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财政部最新通知指出,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从事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购买货物后再转售给另一非居民企业,且货物未实际进出中国关境。该政策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持续至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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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文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