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5日丨冠昊生物(300238)(300238.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永明、王新志、赵军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7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冠昊生物、张永明、王新志、赵军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提升依法合规履职意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公司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责任编辑:王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