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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默期延长至2年!中基协新规规范基金经理离职,持有期算封闭期吗?

2023-11-27 自选股写手
语音播报预计4分钟

基金经理封闭期内离职,静默两年

中基协修订发布了《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配套规则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对基金经理离职等问题进行了细则修订。新规明确了因离职、跳槽,不能注册为基金经理的四种情况,特别约束了封闭期内的离职。基金经理如果在产品的募集期、封闭期主动离职,两年内不能管理新基金;如果产品的任期不到一年便主动辞职,18个月内不能管理新基金。静默期也从6个月涨至2年。此前这两种情况都没有特别的监管限制,新规受到外界关注。

静默期的变革:从3个月到24个月,花了14年

监管一直在完善基金经理离职“静默期”的相关规定,不仅对封闭期离职的情况设立了新规,“公奔公”、“公奔私”的静默期也在逐渐延长。从2009年开始,到2022年才分开设定“公奔公”与“公奔私”的静默期。封闭期基金经理离职监管并无特殊规定,静默期都是6个月,如今静默期从6个月涨至2年。

仍待理清:持有期算封闭期吗?

本次新规是监管首次限定封闭期内基金经理离职,具有进步性意义。但持有期基金的持有期是否算作封闭期,还需理清。持有期内基金经理离职也会套牢持有人,近年来频有发生。对于持有期内离职的情况,新规不能明确是否应该静默两年。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看投资段子,轻松一下:
基金经理封闭期内离职,静默两年,监管越来越严格了。不过,这也让我们想到了一个俗语:“宁缺毋滥”,即便是市场上热门的基金,也要靠靠谱的基金经理稳稳地把握。
和讯自选股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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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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