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养老金产品规范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出炉
多家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托管、受托管理机构在10月陆续收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年金养老金产品规范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在集中度、期限匹配、信息披露、关联交易、风险控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年金养老金产品的管理规范,暂停受理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人发行申请的多种情形也被逐一明确。存量年金养老金产品亦将被规范整改,整改规范到位前将不得开展新的非标投资。
强化久期管理,防止期限错配
年金养老金产品分为股票类、混合类、固定收益类和货币类四类,该类产品不得再投资于养老金产品。为降低期限错配风险,投资管理人需强化年金养老金产品久期管理,封闭式产品期限不得低于90天。年金养老金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年金养老金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年金养老金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股权的,应当封闭,并明确相应退出安排。
明确暂停受理发行申请情形
《关于年金养老金产品运作管理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及,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3次年金养老金产品备案不予通过情形的,人社部将从第3次作出不予通过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暂停受理其新的年金养老金产品发行申请。已运作单只年金养老金产品存续规模未达到5000万元的,人社部则将不再受理该投资管理人新的同类型年金养老金产品的发行申请。
杜绝整改存量规模不降反升
对存量年金养老金产品,人社部起草了《年金养老金产品规范整改过渡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此次整改过渡有三大工作原则:防范化解风险、公平对待持有人
年金养老金产品规范管理要求久期管理,防止期限错配,怎么感觉像是在约会时要求时长匹配?投资管理人还需规范信息披露,让年金养老金产品更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