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002211,股吧)迎来了2020年净利润扭亏为盈的利好消息的同时,迎来了监管的当头棒喝,宏达新材的信息披露存在三大违规事项,其中,隐瞒关联交易半年之久才予以公告,监管给予其警示函,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因避免环境监管收15万元罚款。
净利润扭亏为盈
近日,宏达新材发布2020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业绩实现扭亏为盈。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宏达新材预计实现净利润为4500万元-6500万元,去年同期净利润亏损8799.6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041元/股-0.1503元/股,去年同期为-0.2035元/股。
对于净利润扭亏为盈?宏达新材解释称,首先,上半年突发的疫情给公司带来巨大挑战,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及行业复苏,公司宏达新材继续稳步推进相关业务发展,实现了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增长。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专网无线通信业务持续稳步推进,订单数及产量呈增长趋势,出货量保持稳定增长,促进了销售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增长,对公司扭亏为盈起到了关键作用。
此外,宏达新材还通过收购、转让方式对旗下子公司进行了调整,对其业绩变动起到了积极地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全资子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纳入公司2020 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宏达新材还对业务大幅下滑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明珠”)进行了100%的股权转让,江苏明珠2020年业绩也不再纳入公司2020年报告合并表范围。
信披多项违规收监管函
伴随着2020年净利润扭亏为盈,这对于宏达新材来说是一个利好。然而,这一利好消息还未彻底消化,宏达新材就又迎来了上海证监局的当头棒喝。
2月2日,宏达新材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显示,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三大违规事项。
2019年7月至11月,宏达新材控股子公司上海鸿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鸿翥”)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观峰”)签订多份采购合同,委托上海观峰提供代加工服务,实际发生额为50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64%。上海观峰与宏达新材同受杨鑫控制,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宏达新材直到2020年4月3日和2020年4月29日才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补充审议上述事项,并于4月7日补充披露。
2019年11月14日,宏达新材与上海观峰签订《购销合同》,向上海观峰销售电子元件等产品,合同金额为898.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3%。公司未审议和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8日,宏达新材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达9,31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73%。宏达新材未在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时及时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多条相关规定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宏达新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避免环境监管,子公司收15万元罚款
除了收到上述警示函之外,近期,宏达新材的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因废水流入市政管网,规避环境监管被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处以15万元的罚款。
环保处罚信息显示,2020年10月14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密炼、聚合等工序配套的2台废气处理设施中的喷淋塔水池在使用过程中有废水溢流,溢流废水经地面流入市政管网,规避环境监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关于“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处以15万元的罚款。
天眼查资料显示,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4日成立,A股上市公司宏达新材出资8000万元、持股比例100%,为宏达新材的全资子公司。
(责任编辑: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