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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委托理财公告

2018-01-19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18-00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的有关情况:受托方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额为人 民币 13,000 万元,投资类型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18 日 至 2018 年 4 月 17 日。 本次委托理财的有关情况:受托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 行,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投资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4 月 19 日。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额度的议案》:公司决定增加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额度,即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的不超过2亿元人 民币额度增加至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额度,用于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 型),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5、 020)。 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范围的议案》:公司决定增加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范围,增加后的投资范围为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的 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以及资金来源不变。相关内 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2、058)。 本次购买委托理财相关情况如下: 2018年1月17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通证券”)“财慧通40号收益凭证”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13,000 万元;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起止日期: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4 月17日;投资收益率:4.90%(年化)。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8年1月18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嘉兴平湖支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840期人 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 益型;起止日期: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4月19日;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4.65%。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范围的议案》已经2017年4月24日、2017年9 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等审议通 过。上述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 定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财慧通40号收益凭证”的交易对方为财通证券。截至本公 告日,除委托理财交易外,财通证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公司本次购买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84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的交易对方中信银行嘉兴平湖支行为公司开户银行,所在地为浙江省平湖市,中 信银行嘉兴平湖支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1、财通证券财慧通40号收益凭证 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产品类型为本金 保障性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期限为90天,起止日期为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4 月17日,投资收益率为4.90%(年化);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该理 财产品无认购费、管理费。 2、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84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理财产品期限为 91天,起止日期为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4月1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65%,预 计收益(参考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 担保等,属于保本的理财产品投资。 (二)产品说明 1、财通证券财慧通40号收益凭证 公司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财通证券收益凭证产品:是指财通证券发行 的,约定到期时财通证券按协议约定支付收益及本金的有价证券。“财通证券财 慧通40号收益凭证”产品风险评级为R1(此为财通证券内部评级),募集资金用 于补充财通证券营运资金。 2、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84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是中信银行嘉兴平湖支行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 结构1884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该产品根据银 行自行评定,风险评级为PR1,适合购买客户为谨慎型及以上的客户。本产品为 结构性理财产品,理财资金全额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标的为“财通证券财慧通40号收益凭证”,系本金保障型收益 凭证,风险可控。公司本次投资标的为“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840期人民 币结构性理财产品”,系不超过1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 可控。 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阶段性现金流充裕,在保证 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增加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即由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额度增加至不超 过4亿元人民币额度,用于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自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即2017年4月24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范围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鉴于目前银行、券商的 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回报率良好,且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比较充裕的资金和有 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自 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范 围,增加后的投资范围为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 产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进行投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对此我们表示同意。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 4 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