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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20条”,每年“揭榜挂帅”推进超10项科技重大专项

02-21 极目新闻
语音播报预计20分钟

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全球首个人体肺部气体多核磁共振成像系统、全球首款通导遥一体化北斗芯片等重大成果不断涌现,武汉首次进入自然指数科研城市排名全球前十……

去年来,在武汉这片科创热土上,一系列创新成果接连涌现,一批批应用场景开启未来,一个个国内空白被填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构建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人才、智库等重要支撑。

作为科教资源富矿,在汉高校和科研院所引领一批批拔尖创新人才在科技战场成长成才,为武汉构建原始创新策源新高地、加快建成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后备力量。

武汉发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20条”,每年“揭榜挂帅”推进超10项科技重大专项

武汉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已达20个

科技创新迸发奔涌,武汉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正在蓬勃萌发,2月20日,武汉“新春第一会”再次聚焦科技创新。

极目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日前发布的《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明确,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以“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系统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和科技企业培育“最初一公里”问题,将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进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后半篇文章”,也是武汉创新发展的着力点。

从技术到产品,再到商品,力求让每一“公里”都接续。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中试平台“接力”,只为加快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动力,让新技术“研有所用”。目前,武汉市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达20个、备案中试平台已达156家。

《政策措施》共20条,从打造校地深度融合发展先行区、打造创新成果场景应用优选区、打造成果转化创新生态示范区、打造成果转化创新生态示范区、打造成果转化综合服务集成区等5个方面,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构筑科技创新高地。

高校院所服务地方发展最高可获3000万元奖补

《政策措施》明确,要推进环大学创新经济带建设,各区、各有关部门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主动对接服务高校院所,加快建设创新街区(园区、楼宇)和各类众创孵化载体,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开展在汉高校院所服务地方贡献度评价,将人才留汉使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发展等情况,作为地方对在汉高校院所建设用地、财政资金等支持的重要依据,择优给予最高3000万元综合奖补。

支持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具有科研活动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赋权改革,授予成果完成人(团队)权属比例不低于70%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为强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开展技术交易活动并办理技术合同登记的,可按照规定获得70%-99%的现金奖励或者股权激励,并按税法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给予个人的现金奖励。

《政策措施》提出,每年引育10个高端创新团队,深化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引进机制,根据人才需求提供定制化支持。启动“探索计划”,支持不少于1000名青年科技人才自主选题、自由探索,以“用”为导向开展前沿应用基础研究。支持科研团队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武创源”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等赛事活动,对获奖项目在汉落地转化的创业团队或者企业,根据项目成熟度对应市科技计划体系予以资金支持。

同时,支持在汉企业、技术转移机构、创投机构等市场主体对接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湖北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推动具有市场前景的原创性成果、颠覆性技术产出。

每年打造10个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政策措施》提出,武汉将发布场景应用开放清单,围绕基层治理、社会民生、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等领域,鼓励行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开放场景资源。认定一批创新成果场景应用友好单位,鼓励其提供创新成果应用机会,帮助企业实现技术迭代升级和产品应用推广,加速创新成果落地转化。

推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就地应用,支持参加“武创荟”系列赛事活动,增加产业应用机会。支持“四首”(首台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轮次工程流片芯片)市场首用,重点支持投入市场应用和产业化,并择优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

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政策措施》提出,每年打造10个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提升全市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创新能力。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及相关科研机构组建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聚焦重点产业领域,以“揭榜挂帅”“军令状”等方式组织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每年推进科技重大专项不少于10项,择优给予单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支持,并赋予技术路线自主选择权和资金使用支配权。

同时,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实施“育苗计划”,遴选1000家初创科技型企业,持续培育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跃升计划”,鼓励科技型企业依托高校院所建立企校联合实验室,推动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名录的跃升企业建立企业研发中心,并予以建设补贴。实施“瞪羚计划”,精选一批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成长速度快的骨干高企,提升核心竞争力,加速晋级为“瞪羚企业”。实施“引领计划”,发挥科技领军企业产业链龙头作用,持续提升产业链发展能级和整体竞争力,协同引领中小企业打造创新集群。

优化布局一批重点中试平台

《政策措施》提出,将优化布局一批重点中试平台,持续推进各级中试平台开放共享,为科技成果提供中试熟化、检验检测等服务。在综合关键大型仪器设备投入成本和中试平台对外开放频次、服务质量、产出成效的基础上,择优给予中试平台最高1000万元支持。每年建设10家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打造具备技术研发、中试熟化、检验检测等功能的综合服务载体,吸引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和要素。

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武汉将提供“订单式”研发转化服务,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在汉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助力产业动能转换和升级。通过导入创新需求等方式,打通“技术研发+中试熟化+技术转移+投资融资+企业孵化”成果转化链条,全面优化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功能。进一步支持武创院高质量发展,推动武创院总部基地建设,鼓励武创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构建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转化体系。

支持在汉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

在支持技术转移转交易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将打造多元主体协同、线上线下融合的技术市场枢纽,加快形成服务武汉都市圈、长江中游城市群,链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全国的技术交易大市场。加快完善技术交易服务链条,健全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场交易定价模式,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涉及的发布、验证、评估、交易、登记、展示、投融资、财会、法务、知识产权等各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在汉高校院所开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课程,开展技术转移专业学历教育,培养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支持在汉高校院所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技术转移中心等内设机构,或者联合企业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综合性服务。

同时,支持在汉企业购买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的科技成果,按照上年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实现技术交易额的8%给予企业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按照以上实现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在汉成果完成单位奖励,每家单位每年最高100万元;按照以上实现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提供服务的在汉技术转移机构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150万元,其中对技术经纪人的奖励不低于30%。

“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

当天,“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政策措施》提出,将以产业创新图谱为依托,以科技中小企业需求为牵引,基于新一代数字技术与专利技术分析研究,开展成果转化梯度培育,推动成果从样品、小试、中试走向商业化和产业化,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围绕创新端和需求端构建全市科技创新网格,配备科技网格服务团队,做好政策宣传、跟踪服务、成果转化等工作。建立产业诊断、企业需求、科研团队、创新成果、金融资本五个导航系统,实现线上智能匹配、线下精准对接。

《政策措施》鼓励创投机构和天使投资人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重点对“投早、投小、投科创、投未来”进行投资奖励和投资损失补贴。对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我市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自投资划款之日起满2年的,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15%给予其管理机构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仅限首次投资),每家管理机构每年最高500万元。对投资武汉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且5年内实际发生投资损失的股权投资基金,按照项目首轮投资实际损失金额的20%给予其管理机构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贴300万元,每家管理机构每年最高600万元。

(责任编辑:董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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