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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回应女子37岁当婆婆 当地习俗:未领证可先办酒席

01-23 和讯网 鲁忠福
语音播报预计4分钟

  【37岁“喜婆婆”刘女士办儿子婚礼引发热议】近日,河南信阳淮滨县的刘女士连发多条视频称,儿子办结婚酒,37岁的自己当上“喜婆婆”了。刘女士发布的相关视频显示,现场正在办喜酒,多处贴满“喜”字,还有搭台演出,她也穿上了喜庆的红色服装。刘女士表示自己的确是37岁,有两个孩子,办喜酒的是大儿子。

  在河南信阳淮滨县,一位名叫刘女士的年轻母亲因其37岁便成为“喜婆婆”而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刘女士通过社交媒体分享了儿子的婚礼视频,视频中喜庆的装饰和她的红色服装吸引了众多网友的目光。她透露,自己19岁便生下了儿子,而儿子在18岁时举行了婚礼。尽管儿子的年龄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刘女士表示,儿媳已经达到了可以办理结婚证的年龄。

  刘女士的丈夫的弟弟黄先生也证实了这一说法,并提到自己31岁,孩子才11岁,说明他们家族结婚较早。村委会负责人表示,刘女士家确实举办了婚礼酒席,而刘女士的丈夫出生于1987年,今年37岁。淮滨县固城乡政府工作人员指出,这种未领证先办酒席的做法在当地农村较为常见。

  尽管刘女士的儿子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成年人有权选择自己的伴侣。然而,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个体在法律上无法获得正式的婚姻关系认可,这意味着他们的婚姻在法律上不具备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刘女士和她的家人在儿子达到法定年龄后,正式办理结婚登记,以确保婚姻关系的合法性。

  信阳市淮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尽管他们看到了刘女士分享的视频,但法律并未禁止成年人举行婚礼,他们只能进行提醒和政策宣传。民政局工作人员强调,两个成年人选择在一起是他们的自由,民政局无法干涉。

(责任编辑:鲁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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