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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为粉丝取藏毒快递被判无期”案二审开庭:焦点仍为“是否主观明知”,律师做无罪辩护

01-05 极目新闻
语音播报预计12分钟

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四川主播穆嵩(化名)跨省为粉丝取一个行李箱,没想到被警方抓获,箱子里有大量毒品,穆嵩一审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1月4日,此案在陕西西安鄠邑区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获悉,当日庭审的主要焦点,依然是穆嵩是否主观明知快递里藏有毒品,辩护人继续为穆嵩做了无罪辩护。此外,当日穆嵩的两名同学到庭作了证。该案未当庭宣判。

“主播为粉丝取藏毒快递被判无期”案二审开庭:焦点仍为“是否主观明知”,律师做无罪辩护

1月4日,二审开庭

主播跨省为粉丝取的快递竟含毒品

极目新闻记者获悉,2019年8月,21岁的四川沐川县主播穆嵩,受粉丝杨某指使,从成都坐飞机到陕西咸阳某干洗店取一个行李箱,被布控在现场的警方抓获。警方从行李箱中查获疑似毒品5罐,共计3255.17克。经鉴定,这5罐疑似毒品中均检测出毒品海洛因,含量均在50%以上。杨某经查明系2018年6月一起贩卖毒品案的在逃人员,后在2020年6月于缅甸果敢自治区被抓获。

2020年8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穆嵩犯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次年8月,西安中院审理判决穆嵩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穆嵩上诉后,陕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初审判决,发回重审。

2023年5月22日,西安中院仍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重审判处穆嵩无期徒刑。重审判决书显示,穆嵩供述称,2019年8月5日,他在沐川县的家中接到朋友杨某微信电话,对方告知其在咸阳某干洗店取一个东西,可报销路费,并转给穆嵩2000元;承诺取出东西之后,给2万元报酬。次日,穆嵩乘坐飞机抵达西安,到达该干洗店。途中,穆嵩一直与杨某保持着通话。在取出行李箱后,穆嵩被现场布控的民警抓获。

据穆嵩交代,其在2016年快手直播时与杨某认识,对方时不时给他刷礼物,最多一次刷了近千元的礼物,后来两人加了微信、QQ。据了解,穆嵩此前负责运营的快手账号有15.5万粉丝。警方调取的数据显示,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其快手账号共收到50821次打赏,共收取11468.5元。

“主播为粉丝取藏毒快递被判无期”案二审开庭:焦点仍为“是否主观明知”,律师做无罪辩护

出庭通知书

法院一审认定犯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审重审开庭时,穆嵩辩称其与杨某存在快手账号的纠纷,杨某承诺赔偿其2万元,其到西安帮忙取东西是杨某事前答应给其偿还债务,系被杨某诱骗取快递,且其对行李箱藏有毒品并不明知,不构成犯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穆嵩和“上线”的手机聊天记录、抓获经过、侦办经过、离港数据、登机牌及查获的毒品等证据,足以认定其受“上线”指使,连夜包车赶至成都,并立即乘飞机抵达咸阳,随即前往干洗店领取藏有毒品的快递。

穆嵩不仅在途中收取了“上线”支付的远超正常方式寄取快递所需成本的路费,且随时向“上线”汇报途中情况,其行为明显违背了物品惯常交接方式。结合穆嵩在侦查阶段供述“上线”承诺事后给其支付高额报酬,想从中挣钱的供述,足以认定其对快递包裹内可能藏有毒品的主观明知。

为何认定穆嵩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而非检方指控的运输毒品罪?西安中院重审认为,公诉机关并未提交穆嵩取得包裹后将实施何种行为、其“上线”有无告知将包裹送到哪里、交给谁的相关证据。故在案证据无法证明穆嵩在拿到行李箱后将继续实施运输行为,认定穆嵩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证据不足。但穆嵩取得藏匿毒品包裹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审重审判决下达后,穆嵩再次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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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嵩

二审焦点仍为他是否“主观明知”

此前该案一审的主要焦点在于穆嵩对于快递为毒品一事是否主观明知,是否真的是受到了粉丝的诱骗。1月4日,该案在西安鄠邑区人民法院二审开庭。4日下午,辩护人之一、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万淼焱律师对极目新闻记者称,当日庭审的主要焦点,依然为穆嵩是否主观明知快递里有毒品。

当日,万淼焱律师继续为穆嵩做了无罪辩护。理由是穆嵩并非明知行李箱内系毒品,之所以答应杨某远赴陕西咸阳取东西,是因为其与杨某存在快手账号经济纠纷,“穆嵩虽然是主播,每个月工资奖金也只有四五千元,当欠他钱的人称他去取东西就可以还钱时,他轻率地相信了。”

同时,万淼焱律师认为,穆嵩被警察抓获时,才从警察口中得知行李箱内是毒品,此后行李箱一直由警察管控,穆嵩则配合警方寻觅抓捕杨某。另外,穆嵩无涉毒史,警方提供的情况说明亦显示穆嵩毒品尿液检测均为阴性。

此前穆嵩被刑拘时,正逢其21岁生日,被羁押的这几年里,他和父亲有书信往来,坚称自己无罪。4日,穆嵩的父亲参与了旁听,见到了出庭的儿子,“可能是羁押的时间太久了,穆嵩变瘦了,情绪也不太好,看到家人有些伤心。”

案件二审未当庭宣判

4日下午,穆父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次庭审本有包括穆嵩的同学、朋友4名证人愿意到庭作证。不过,当日只有穆嵩的两名同学出庭作了证,证明穆嵩和杨某之间确实存在快手账号的经济纠纷。另外2名证人因故未能到庭,“审判长要求辩护人后续找这两名证人采集作证视频。”

穆父表示,他从穆嵩同学处了解到,穆嵩曾与杨某约定,以4万元的价格将自己15万粉丝的快手账号卖给杨某。杨某先付了800元,穆嵩将账号和密码交给杨某,但不到一周就发现账号被盗。后双方商量各承担一半责任,交易价格变成2万元。穆嵩曾找上述作证同学帮他申诉找回账号,如果能找回则还以4万元卖出,但一直未成功,“申诉失败后,穆嵩频繁给杨某打电话要钱未果,还曾和同学提起此事,商量如何要账。”

穆父称,庭审中法官询问穆嵩,“之前杨某一直拒绝联系并称自己没钱,为何这次(帮杨某取快递)你相信对方有钱还你?”穆嵩回答说,杨某明确告诉他取的是贵重物品,他到咸阳把贵重物品拿在自己手里,如果杨某不给买账号的钱,他就不把贵重物品给杨某。

穆父还提到,穆嵩在庭上自述称,自己在做笔录时曾讲述了和杨某的纠纷,但警方并未记录。“警方的理由是这个纠纷和本案没有直接关联。”穆父转述道。

万淼焱律师表示,该案于4日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董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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