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福建泉港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主动作为,把为民排忧、帮扶解难的触角延伸到各个角落,将诉讼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利用休息时间为不便立案的群众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我儿子被车撞到了,对方到现在都还没有赔偿,我们要起诉他,应提交什么样的材料?”近日,泉港法院南埔法庭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接到一个寻求立案帮助的电话。
对方在电话中告知工作人员,其五岁的儿子小林在村子里玩耍时,被柯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伤后送进医院治疗12天。事故发生后,柯某当即驾车逃离现场,经交警部门认定,柯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了解到该具体情况后,考虑到受伤的幼儿出院在家确需林某的照顾,为切实解决当事人的起诉困难,法庭工作人员决定上门为这名小小维权者提供立案服务。当天中午,该院法庭干警利用午休时间到小林家中,现场为其办理了立案相关手续。
为进一步增强幼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干警还通过交通事故小案例的生动宣讲,引导小朋友要充分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学会保护自己。同时也告知其父母作为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好对幼儿的看护义务,保护好幼儿的人身安全。
今年以来,泉港法院持续开展“您的诉讼我引导”活动,主动为老幼病残群众提供便利诉讼服务117次,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完善在立案、审理等环节为特殊群体的诉讼服务提供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将司法便民利民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不断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周文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