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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锐评|绍兴一公务车别停公交车,“公务”二字不是霸道炫权的通行证

2023-11-30 极目新闻
语音播报预计7分钟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11月29日,网传浙江绍兴一辆贴有“公务”二字的车辆别停公交车,视频发出后引发广泛热议。对此,有媒体联系当地12345后得到回复称:写着“公务”就是某个部门的公务车。

29日晚,绍兴市上虞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情况通报回应此事称,警方已做出处罚,公司已将涉事人员停职。(据11月30日大风新闻)

极目锐评|绍兴一公务车别停公交车,“公务”二字不是霸道炫权的通行证

极目锐评|绍兴一公务车别停公交车,“公务”二字不是霸道炫权的通行证

相关新闻视频截图(来源:珠江新闻)

网传视频中,这辆贴着“公务”字样的黑色轿车的行为,让人看得心惊肉跳,十分火大,它先是和公交车并行在一起,然后不断地去别车、加塞,即便公交车再三避让,依然不依不饶,最终公交车只能停下来,让这辆官威极大的“公务车”,从公交专用道先开走。这种明明有路不好好走,非要去跟老百姓(603883)抢公交车道的行为,不但蛮横霸道,十分危险,而且莫名其妙,无比傲慢。

故意别车、占用公交专用道,故意阻碍公交车正常行驶,明摆着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交车载人众多,一旦造成事故,后果可能不堪设想。这辆“公务车”光天化日,公然违法,可见车辆驾驶员不但缺乏自律和安全意识,不重视交通安全和法规,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当回事,更流露出一种扭曲的特权意识:开车守规矩就显得不威风,敢于违法说明单位牛,关系硬,有本事,而这种特权意识,就是民众最为深恶痛绝,厌恶透顶的。

尽管绍兴市上虞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事发不久后就发布了“情况通报”,但是这份过于简短的通报,依然留下了很多疑团和问题。

极目锐评|绍兴一公务车别停公交车,“公务”二字不是霸道炫权的通行证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所发通报截图

首先,水务集团是国有企业,但其所属公务车辆却并不一定有道路优先权,根据法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但那辆黑色轿车明显不是特种车辆,也没有使用任何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哪怕是办理公务,也要老老实实遵守法律,驾驶员李某的行为不但涉嫌交通违法,而且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公众安全感,哪怕没有真正酿成事故,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依法处罚合理合法。

再者,现在大家都知道,“停职”根本算不上行政处罚,而是调查处理的一种手段,涉事公司将李某停职,只是处理这一事件的开始,究竟是怎么处理的,后续也应该继续通报,追究到底。而且,李某这一连串的行为如此熟练,如此肆无忌惮,让人不禁会想,他平常是不是耍特权开车成了习惯?涉事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是不是存在薄弱环节,对相关人员的教育警示没有到位,坐视了违规违纪的问题发生?关于这一点,公司也应该倒查追责。

公务用车是有身份的车,代表着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对于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国家相关部门也一直非常的重视,但从这件事看来,还是有些国企,有些单位没有摆正位置,端正思想,没有意识到开“特权车”是一种逾越法纪红线、破坏社会公平的行为。

因此,对于这种引发舆论强烈关注的案例,更要从严处理,公开曝光,以儆效尤,让开公家车的人都清楚明白,“公务”二字不是在马路上横冲直撞的通行证,而是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的“责任状”,任何以公家之名耀武扬威,满足私欲、傲慢炫权的行为,都必然受到法纪的严惩,也必然为民众所唾弃。

(责任编辑:周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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