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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仲裁进展:处仲裁终局裁决阶段 涉案金额8287万元

2023-11-26 观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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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1月26日,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结果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仲裁案一: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孔令菊、舟山晟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签订的《关于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及《的补充协议》约定及经审计的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承诺期业绩完成情况,业绩承诺方应补偿公司业绩补偿款80,419,900元(已扣除应向舟山晟膳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公司此前已就上述补偿及相关的资金占用费、律师费及财产保全担保费等事宜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审理过程中,舟山晟膳在本案中提出仲裁反请求,请求公司向舟山晟膳支付股权转让款33,270,100元及违约金等。该仲裁案于2021年12月15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10月23日下午在上海国仲开庭审理。

仲裁案二:公司向上海国仲提起的仲裁案被受理后,孔令菊、舟山晟膳及舟山晟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亦向上海国仲提起仲2裁(《仲裁申请书》),主张新冠疫情构成导致原定2020年业绩目标无法完成的情势变更事由,请求将2020年业绩目标从人民币7,9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583.7420万元。该仲裁案于2022年6月8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10月23日下午在上海国仲开庭审理。

据公告,上述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为仲裁终局裁决,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为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涉案的金额为82,869,419.55元。

裁决结果包括,仲裁案一:第一被申请人孔令菊、第二被申请人舟山晟膳连带向申请人长江投资支付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86,393,727.33元;第一被申请人孔令菊、第二被申请人舟山晟膳连带赔偿申请人长江投资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540,750元、财产保全担保费人民币46,406.88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3,500元等。

仲裁案二:申请人方孔令菊、舟山晟膳及舟山晟笙与被申请人方长江投资、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的补充协议》第1.1条中关于上海世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的最低承诺数额由人民币79,000,000元变更至人民币47,400,000元等。

(责任编辑:徐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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