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基金经理绩效薪酬与基金业绩实现强挂钩】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对基金经理薪酬作出调整。过去三年,若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十个百分点且基金利润率为负,其绩效薪酬应较上一年明显下降,降幅不得少于30%;若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十个百分点但基金利润率为正,其绩效薪酬应当下降;若低于业绩比较基准不足十个百分点且基金利润率为负,其绩效薪酬不得提高;若显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且基金利润率为正,其绩效薪酬可合理适度提高。 本文由 AI 算法生成,仅作参考,不涉投资建议,使用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王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