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1日,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泰")及其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处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金力泰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力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参与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的虚构黄金贸易,导致2021年年末存货虚增25,798.96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虚增1,038.99万元。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金力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同时,金力泰董事长兼总裁袁翔,时任副总裁严家华,时任董事景总法,董事、副总裁、时任董事会秘书汤洋,财务总监隋静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能保证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金力泰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金力泰及其相关当事人给予了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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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