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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八部门: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02-06 观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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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通知指出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同时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内一律严格禁止。此外,通知还规定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责任编辑:董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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