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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税,个人需要自行申报缴纳吗?

前天 自选股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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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储蓄业务中,定期存款是很多人选择的一种理财方式。对于定期存款利息税,不少人关心个人是否需要自行申报缴纳。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利息税的历史情况。在过去,我国是征收过银行存款利息税的。1999 年 11 月 1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2007 年 8 月 15 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 20%调减为 5%;而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国家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从 2008 年 10 月 9 日之后,个人在银行的定期存款所获得的利息是不需要缴纳利息税的。

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税,个人需要自行申报缴纳吗?

从申报缴纳的角度来看,在征收利息税期间,也并非由个人自行申报缴纳。银行作为法定的扣缴义务人,在向储户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利息税。也就是说,储户拿到手的利息已经是扣除了利息税之后的金额。以 2007 年 8 月 15 日 - 2008 年 10 月 8 日期间为例,假设李先生在银行有一笔定期存款到期,获得利息 1000 元,按照 5%的税率,银行会代扣 1000×5% = 50 元的利息税,李先生实际收到的利息为 950 元。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表格来更清晰地展示不同时期利息税的情况:

时间区间 利息税税率 缴纳方式
1999 年 11 月 1 日 - 2007 年 8 月 14 日 20% 银行代扣代缴
2007 年 8 月 15 日 - 2008 年 10 月 8 日 5% 银行代扣代缴
2008 年 10 月 9 日至今 暂免征收

综上所述,由于目前我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不存在个人需要自行申报缴纳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税的情况。即使在征收利息税的时期,也是由银行代扣代缴,个人无需自行申报。

(责任编辑:张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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