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看详情
社评:美方可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诈一家公司以讹

彭凤莲代表:建议明确对侵害股权犯罪的具体法律适用,保护企业家投资安全

03-08 格隆汇
语音播报预计1分钟

  格隆汇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庆师范大学校长彭凤莲提交《关于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加强股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的建议》,她建议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对侵害股权犯罪的具体法律适用作出明确规定,增强市场主体对于投资安全的信心。彭凤莲认为,相比《刑法修正案(十二)》规定的企业内部人员为亲友牟利、低价出售资产、收受贿赂等行为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侵害股权行为往往会造成企业家、股东完全丧失对企业的控制权和投资权益,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对经济秩序也具有更大的破坏性,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应当予以更严厉的打击。

(责任编辑:宋政)
查看全文
去“和讯财经”看本文专题

标签推荐

推荐频道